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
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
鉴定工作受理通知
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鉴定(以下简称慢病鉴定)工作现已开始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PART01
慢病鉴定申报地点
营口经医院
(医院)
外科综合楼(老楼)
三楼东侧(最南14号走廊)
慢性病门诊受理申报
PART02
慢病鉴定申报时间
年9月1日—9月20日
(周六、周日正常办公)
上午8:30-11:30
下午13:00-16:30
PART03
慢病鉴定申报资格
营口地区(包括:营口市内、鲅鱼圈区、盖州市、大石桥市、老边区)参加城镇职工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且申报病种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范围的参保患医院自愿申报。
PART04
慢病鉴定病种范围
本次鉴定只限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,包括:
1、高血压病Ⅲ期(重度)
2、糖尿病(1、2型)
3、冠心病(包括心绞痛和陈旧性心肌梗死)
4、脑血管疾病(脑出血、脑血栓、脑栓塞)
5、肝硬化(病*性肝炎后肝硬化)
6、甲状腺功能亢进
7、甲状腺功能减退症
8、慢性肾脏病
9、类风湿性关节炎
10、风湿性心脏病
11、支气管哮喘
12、强直性脊柱炎
PART05
慢病鉴定申报材料
符合申报范围的参保患者提交:
(1)确诊申报病种及病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(特别提示:提交年8月31日之前住院病历即可),医院红色病案管理专用章,在外市住院的医疗机构必须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。
(2)甲状腺功能亢进、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医院诊断书便可申报。
(3)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一寸正面彩色近照(底板颜色无要求)。
PART06
慢病鉴定申请流程
预约
排号
导诊台分诊免费预约排号
(老楼三楼东侧南14号走廊)
提交
材料
慢性病门诊
缴费
如初审通过的
到收款处交专家会诊费元
(保存好专家会诊费收据)
填写
表格
填写慢性病申请表
参加
体检
按指定时间参加体检
PART07
慢病鉴定体检时间
慢病鉴定体检工作于10月11日-10月25日开展,我院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病种、分区域、分时段合理安排患者体检,申报当日慢病门诊会通知具体体检时间,请大家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进行体检。
PART08
慢病鉴定期间
疫情防控要求
为有效实施慢病鉴定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,请患者严格遵守此期间有关疫情防控规定,同时呼吁参加慢病鉴定的患者知晓并遵守如下要求:
1、体检前14天原则上不建议离营。
2、申报及体检前,患者如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丧失等疫情相关症状,请到发热门诊就诊,进行疫情排查后再履行慢病鉴定工作!
3、为缓解人员聚集,人数限定60人/每日,上下午各30人。同时我院会根据现场实际工作情况,随时调整增加收卷地点。
4、请患者全程自觉佩戴口罩,严格保持排队一米距离!
PART09
其他情况说明
专家会诊费:依据《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(试行)的通知》(辽价发35号)要求,每名患者需缴纳专家会诊费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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